一、GAB計劃海外學期申請
1、全體學生在大二/大三可申請去GAB海外基地合作院校學習一學期,作為海外試學,以獲得留學體驗,規(guī)避留學風險。因海外基地國別的不同,院校的不同,會造成海外一學期學費的幅度較大。學院為學生匹配相應的海外學期學習院校,如學生選擇目的國及學校的學費高于匹配院校,補齊部分學費差額即可。
2、學生在海外基地進行為期一學期的學習過程中,須嚴格遵守GAB及海外院校的相關規(guī)定,認真學習,完成學業(yè),達到語言及專業(yè)水平的提升。
二、留學申請
1、學生在大三即可準備向留學目的院校提出留學申請,申請條件達到院校的要求,大四即可國學學習。
2、學院將針對每個學生自身的特點,提供留學建議,以及相應的留學準備咨詢與協(xié)助。
3、學生在國外順利完成最后一年的學習,即可獲得由國外大學頒發(fā)的學士學位證書。
4、學生獲得學士學位證書后,可選擇回國工作,也可以繼續(xù)申讀本校 或其他海外院校碩士。
5、學生在國外讀書期間,須嚴格遵守國外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規(guī),需按國外院校的處罰措施接受相應處罰。
三 、學位認證
學生所獲得的學士學位及碩士學位與海外大學本土學生所獲學位完全一致。教育部按照境外文憑認證注冊制度給予認證,學位學歷完整,具備國內全日制統(tǒng)招效力,學士學位認證為本科學歷,碩士學位認證為碩士研究生學歷。畢業(yè)生可辦理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yè)報到證,享受海外高層次人才待遇,并 根據(jù)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留學歸國相關條例享受落戶和其他優(yōu)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