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zhí)行)。
(二)具備廣州商學院體育學院招生項目之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忌\動等級以“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ǎng)”或“體教聯(lián)盟APP”中“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tǒng)”公示的數(shù)據(jù)信息為準。
(三)2023年報名考生的等級證書審批日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夏季項目)。
(四)以下項目限招男生:籃球。
(五)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一)凡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統(tǒng)一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ǎng)”或“體教聯(lián)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專業(yè)招生系統(tǒng)”(以下簡稱“體育招生系統(tǒng)”)進行注冊(驗證考生報名資格)并報名。具體時間為:
注冊時間:2023年2月1日12:00-3月10日12:00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12:00-3月10日12:00
(二)考生依據(jù)專業(yè)考試時間,合理選擇不超過2所招生院校進行報名,并確定好志愿順序。
(三)考生報名以繳費為準,一旦繳費確認,志愿將不能調(diào)整。
(一)文化考試
1.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政治四科,每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考試時間:4月15日、4月16日。
2.文化考試地點:由考生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指定,考生詳見文化考試準考證公布的地址。
(二)體育專項考試
2023年體育單招專項考試時間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
(一)廣州商學院根據(jù)考生實際情況在教育部和體育總局規(guī)定的文化成績不低于 180 分、體育專項成績不低于 40 分基礎上,綜合確定我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二)對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廣州商學院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三)在文化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分別達到我校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我校根據(jù)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按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采用四舍五入計數(shù)保留法。
(四)廣州商學院根據(jù)生源情況和專業(yè)需求制定分項目招生計劃,并于報名人數(shù)確定后考試前公布。我校依據(jù)上線考生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分項目優(yōu)先錄取一志愿,在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體育專項成績高者排名列前。未完成學校招生計劃再錄取二志愿。
(五)籃球項目限招男生,其它項目按男女混合錄取。
(六)考生若已報名運動訓練專業(yè)志愿并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一)運動訓練專業(yè)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其他專業(yè)學習。
(二)運動訓練專業(yè):29800元/學年(2023年學費標準以廣東省物價部門核定為準)。
(三)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或獲得優(yōu)秀運動員保送資格的考生錄取至我校后可免除學費;具備一級運動員技術等級的考生錄取至我校后可免除學費的50%。在校期間代表學校榮獲省級和國家級及以上比賽成績可獲獎金。
(四)考生弄虛作假,經(jīng)查實,取消其當年運動訓練專業(yè)報考或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依據(jù)《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