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2、具備南陽師范學院招生項目的二級(含)以上運動員技術等級稱號??忌\動員技術等級以“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tǒng)”公示的數(shù)據(jù)信息為準??忌罁?jù)報名項目進行體育專項考試,不得跨項參加考試。
2023年報名考生的等級證書審批日期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3、身體健康,符合全國普通高校體育專業(yè)招生體檢標準。
4、考生必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高考報名(具體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執(zhí)行)。
1、注冊報名:考生統(tǒng)一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ǎng)”或“體教聯(lián)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系統(tǒng)”進行注冊(驗證考生報名資格),簽訂《反興奮劑承諾書》、填報志愿并繳納考試費。
考生本人的運動員技術等級項目應與報考的招生項目一致,考生如具備所報考項目的多個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報名時需填報所有符合報名要求的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
考生在注冊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本人運動員技術等級信息有誤,應及時聯(lián)系等級證書授予單位進行信息更正,確保在注冊報名截至日期前完成報名。
2、注冊時間: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3、考生完成繳費視為報名成功,完成繳費后,考生不得再對報名信息進行修改。
1、文化考試:所有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考報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文化考試??荚嚳颇繛檎Z文、數(shù)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
考試時間:4月15日、4月16日
2、專項考試:體育專項考試采用全國統(tǒng)考和分區(qū)統(tǒng)考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體育總局委托有關院校組織體育專項考試,按照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3版)評分。
考試時間:3月20日至5月10日,具體時間、地點、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請考生及時關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ǎng)”或“體教聯(lián)盟APP”公布的相關信息。
體育專項考試將進行興奮劑檢查??忌鷳炗啞斗磁d奮劑承諾書》,拒不簽訂承諾書的考生,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興奮劑違規(guī)的考生,視為考試作弊,取消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并通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1、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礎上,由我校根據(jù)實際情況綜合確定。
2、專業(yè)成績錄取控制線:在不低于40分的基礎上,由我校根據(jù)實際情況綜合確定。
3、認真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的原則,在達到我校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根據(jù)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采用四舍五入計數(shù)保留法。上線考生依據(jù)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分項目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4、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情況下,再錄取第二志愿考生。
5、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學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對持有運動健將等級證書的考生,可在學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6、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上傳至“體育單招系統(tǒng)”進行備案,并在南陽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wǎng)網(wǎng)站上公示。
7、凡被南陽師范學院運動訓練專業(yè)錄取的考生,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依據(jù)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發(fā)改委、河南省財政廳豫教財〔2007〕74號文件,運動訓練專業(yè)學費定為8000元/生·年。住宿費:800元/生?年。
南陽師范學院重視對優(yōu)秀學生的獎勵和對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學校建立了“獎、貸、助、勤、補、免+綠色通道”的多元混合資助體系,幫助每一位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安心就學、成長成才。學校目前設立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設立有“南陽師院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學生臨時困難補助等。
1.國家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評選一次,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分為2檔,每年評選一次,具體資助標準為一等4000元和二等2950元。
4.南陽師院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
5.國家助學貸款: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幫助家庭經(jīng)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yè)。
6.勤工助學崗位:對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經(jīng)本人申請,學校確定,安排在校內課余時間參加勤工助學,生活補助300元/月。
7.臨時困難補助:當學生家庭發(fā)生變化而產(chǎn)生臨時困難,可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視具體情況予以適當資助。
8.基層就業(yè)國家資助:應屆畢業(yè)生,自愿到艱苦邊遠地區(qū)基層單位就業(yè)、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
9.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復學或退役入學的高等學校學生,享受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和退役士兵國家助學金(與國家助學金不重復享受)。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學資格。